一、举办单位 :海南精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 :海南在线—海南一家 南海网—阳光岛 人民网 新华网 橡树摄影网
二、活动目的 扩大精功太阳镜模特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掘优秀摄影师,提高爱好者摄影水平,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大赛摄影,展现 2008 第七届天涯海角·精功(国际)太阳镜模特大赛比赛过程中的精彩瞬间,展现参赛选手的青春风采与太阳镜的时尚魅力,延续大赛的关注度。
三、作品要求 1、在第七届天涯海角·精功(国际)太阳镜模特大赛的比赛及外拍过程中所拍图片,或反映大赛精彩瞬间的图片。
2、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可对图片适当编辑,但不能改变摄影图片的原始大小,图片上不能署名。
五、参赛要求 1 、海口精功眼镜有限公司及海南精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获奖作品拥有免费使用权。
2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3 、凡投稿参赛者视为承认本次大赛要求。
六、奖项设置如下:
(一)作品奖
金 奖:1 张, 奖金1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10张, 总奖金2000 元人民币 二等奖:60张, 总奖金 1800 元人民币 三等奖:90张, 总奖金 900元人民币 (二)评选奖 参与网络投票者均有机会参加抽奖,20名幸运可获赠品牌太阳镜。
(三)荣誉
获奖摄影师将成为我司特聘荣誉摄影师。
七、投稿方式 以电子图片投稿,将作品原始图片文件打包发至QQ:973206425(作品数量为100张以内),或用光盘拷贝交给精功眼镜网络部,地址: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E-1701 电话:65381878。
八、活动安排: 1、报名及上传图片时间:2008年7月1日至7月20日; 2、网络展示、网上投票:2008年7月21日至8月26日;
3、评委评选:2008年8月28日至9月8日;
4、颁奖日期:另行公布。
九、组织结构:评委会 由主办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士组成。
十、评选方法: 1、网络得票,占评选总分的 30% 2、专家评分, 占评选总分的 70%
海南精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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